问题 | 终止审理是否等同于免予刑事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裁定诉讼终结乃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司法诉讼事宜期间,若遇到法律条款中所明确列出的特定情况引发审判工作无法或无需再延续,则必须立即终止这一司法诉讼活动。
而免除刑事制裁则是针对那些虽曾犯罪并需承受刑法制裁的人,但基于自首与否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可以豁免其应受之刑罚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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