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构成条件具体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该罪名所涉及的侵犯对象为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其在客观层面上的表现形式为,行为人犯罪分子擅自将其他人交付给自身进行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是埋藏品非法占有并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同时对于这些财物拒绝退还; 再次,侵占罪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将他人的财产非法转为个人所有,且对相关财产进行拒不返还的行为; 最后,本罪行的实行者主要为人身权力平等的一般大众,所有年龄16岁以上并且具备刑事承担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行的加害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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