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的法律定义及构成要素,详细阐述如下所示:首先,侵占罪侵犯的客体对象乃是他人所有之财产权;
其次,在客观方面展现出的具体事实情况则是,将原本交由其代为保管之他人财产、遗忘物品甚或埋藏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却又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的行为。 第三,这一罪行必须涉及到的行为特征便是非法占据他人财产并坚持拒绝归还。 最后,从适用范围角度来看,此罪的犯罪主体涵盖了一般主体范畴,也就是说凡是年满十六岁同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侵占罪的罪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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