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体系中,尚未设立“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的法定罪名,仅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这两个与此相关的罪状描述。
因此,针对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我们首先需要识别其所运输的是否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
倘若不幸涉及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那么即可视作触犯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之刑律。
该罪行的具体量刑规则如下:
凡有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追诉,同时可能被科以罚金等附加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