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本罪构成上包含以下重要因素: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侵犯的客体外延,那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解救儿童过程中的职务活动以及国家机关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尊严和声誉。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该罪行的客观方面,它主要表现在面对已经被拐卖的儿童及其亲属请求解救或者其他人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举报此种行为时,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对此视若无睹、置之不理,从而造成了极为恶劣且后果严重的社会影响。
接着,我们要将目光投向犯罪的主体,即那些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最后,再深入剖析心理层面,可以看出他们的犯罪动机表面上是故意为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