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犯在法律上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教唆犯,系指通过多种形式如劝告、诱导、示意、煽动、贿赂、威逼等手段,将本人的犯罪意愿传输至原本并无任何犯罪意图之人身上,使得受唆者在教育唆迫之下按照教唆者所设定的犯罪计划展开行动。
此种行为若达致既定犯罪结果发生,则唆使者即构成本罪名。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例规定,教唆他人进行犯罪活动者,应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发挥的具体作用予以惩处。 同时,教唆年不满十八岁之未成年人进行犯罪活动者,应当给予更重处罚。 倘若受唆者未能实际实施被教唆的罪行,对于该教唆犯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