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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门催债是否属于寻衅滋事行为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具体的判定标准乃取决于具体的背景及情势。
若在上门讨债过程中,相关行为人实施了结伙斗殴,追逐或拦截旁人,强行夺取或占有公共或私人财物等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可以被归类为寻衅滋事之举。
然而,如果仅仅局限于采取言语方式催促收还款项,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被认为是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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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6 23: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