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生产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有哪些变化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制造假冒伪劣种子行为所涉及的刑事处罚依据为:
若相关行为导致产品产量受到相当程度的损毁,则应被判定为轻度犯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进行拘留,同时还需承担规定数额及其双倍金额罚款; 如若产品产量遭受严重损毁,则此种行为将被判定为中度犯罪,将遭到三至七年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需支付销售额均值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超过两倍的罚金; 若产品产量损害极其严重,那么这种行为将被列为重度犯罪,即面临七年及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惩罚,且还需要承担超出都值百分之五十但不超出两倍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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