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满足以下条件便有可能构成违法滥伐林木罪行:
1、主体性质: 该罪主要涉及到一般社会公众作为当事人; 2、主观心态: 必须存在故意心理状态,并且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最终目标的; 3、犯罪侵犯对象: 其对像便是国家对于森林资源的管控权限及其管理活动; 4、客观事实: 具体操作上就是在违背《森林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无节制地砍伐森林或其他各类林木,而且这种行为导致的后果往往是数量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