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寻衅滋事案件如何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种行为或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行。
在案件审理进程中所出现的特定状况下,公安部门有权做出撤销案件的决策。 对于已经被采取逮捕措施的被告,应立即予以释放,同时发给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这些特定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1)情节极其轻微且未对社会产生实质性的不良影响,不认定为犯罪类型; (2)犯罪行为已经经过法定追诉期的限制,不再受到法律追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的行为之一者,只要破坏了社会秩序,即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行索取、占有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纠集多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附加罚金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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