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所谓的非法经营犯罪,其定义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操作专营、专卖等具有特殊交易条件的物品,或者进行了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等活动的行为,同时还包括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从而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者。
对于个人或者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的情况,如果涉及到以下任一情形的话,都应被视为需要追诉的案件: 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 ②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 然而,若未达到上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则只能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来处理。 2、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法经营罪的处罚如下: 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要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并且还要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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