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有何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法律规范及相关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所谓的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具体是指国家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未经授权和许可,强行侵犯公民所享有的合法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且情节较为严重、性质恶劣的行为。 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指的是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行为中所使用的方式极其残忍,已经导致受害者的情绪严重失控甚至引发生命危险如自杀等重大负面影响。 针对此项犯罪,《刑法》提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规定触犯此罪行的责任人,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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