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处罚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此项罪行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行为人携带爆炸物进入公众场所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尽管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法定标准,但是却拒绝将其交出的,依然可被视为已经触犯了本罪行。 此外,如果行为人携带的爆炸物品数量达到了最低的数量标准,只要他们能积极地、全数地将这些危险品交出来,那么就有可能不被视为犯罪进行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