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若个人在明知他人正在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然为其实施犯罪提供如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此项罪行。然而,针对涉及的犯罪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元的情况来看,实际的审判结果将会全面地权衡犯罪的具体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通常来说,虽然犯罪金额的大小可能会成为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但是它并不能直接决定最终的刑期长短,因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还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所适用的刑罚通常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将附加或单独处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