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海南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海南地区对于盗窃犯罪行为的规制原则主要体现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情形之一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若盗窃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对盗窃罪的具体数额标准、情节严重程度等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如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视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相应的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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