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一种违反刑法规定,具备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通过非法手段将原本属于他人保管的财物,或是他人遗失、遗忘的物品以及被掩埋的物品据为己有,并且所占据的财物数量达到法定标准,在拒绝归还或交出该财物的情况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确的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权益受损而仍然为之; 其次,行为人需要实际控制和支配了他人的财物,使之成为自己所有; 再次,行为人必须对他人要求返还财物的请求予以拒绝,或者在他人提出要求后仍未履行返还义务; 最后,行为人所占据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法定的数额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侵占罪的量刑标准通常如下:如果行为人所占据的财物价值较小,则可能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若行为人所占据的财物价值较大,甚至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就可能面临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规定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由于某种原因代他人持有、管理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是指他人失去占有,而被行为人发现或者获得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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