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山东律师监狱会见规定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山东省的律师监狱会见法规主要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部门的相关条款。律师在监狱探访涉嫌违法者或被告人时,其权益主要涵盖了不受任何非法干涉、有权与当事人展开无监控的谈话、查阅和复制案件相关的档案资料等方面。在进行会面时,一般的程序是必须事先申请预定,同时需携带必要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便核实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9 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