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危险驾驶罪判了多久收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东莞乃至整个中国境内,危险驾驶行为的刑事责任,主要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做出的相关规定。此项犯罪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常常牵涉到在公路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者采取其他危险手段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等违法情况。具体的惩罚措施可能涵盖拘役(即短期的自由限制监禁)以及罚金两种方式,而刑期的长短则一般介乎于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具体的量刑标准将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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