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判定某项助威行动是否构成本法所规定的聚众斗殴罪时,首要且重要的考量因素在于该助威者是否直接参与到斗殴活动中,抑或是其对于斗殴事件的组织、策划以及指挥等关键环节发挥了决定性的影响。若仅仅是作为旁观者进行呐喊助威,通常情况下并不能被视为构成此罪。
然而,倘若该助威行为煽动了暴力冲突,并且为斗殴行为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与支持,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多人员,形成帮派或团伙,相互之间进行殴斗,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