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有帮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洗钱罪行中的共犯概念,的确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解读和运用空间。具体而言,即是在洗钱活动中,那些试图给予协助或者参与其中的个体或团体,有可能被视为从犯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倘若个人或组织在知晓其所提供的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以及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移至境外等行为,均属于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下,那么他们便可能会被判定为洗钱罪的共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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