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在江西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江西省对于敲诈勒索犯罪的金额认定,将会依循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法律法规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的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二千元至五千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水平,将相应地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所指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尽管江西省可能会对具体的数额标准进行轻微调整,但是通常都会紧扣上述框架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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