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必须趁人不备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抢夺罪这一概念被定义为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公开地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抢夺罪并未规定行为必须在被害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行。实际情况中,关键在于行为的公开性质以及行为者对于财物的非法占有意图是否确凿。例如,即便行为人在被害人已知情或视线所及之处强行夺取财物,也有可能触犯抢夺罪的相关法律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对于抢夺罪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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