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侵占罪自诉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般性的侵占罪,其自诉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侵占行为必须符合被告人才能够审理的规定,也就是说,只有当被害者选择自行向上诉法庭提起诉讼时,才能启动司法程序;其次,被害人必须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件的确切发生及其犯罪主体的确立;最后,所涉及的侵占物品的价值或金额需满足法定的标准,一般来说,这意味着数额应当达到一定的规模。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侵犯了代为管理的他人财产或遗失物、埋藏物等,同样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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