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并非仅仅局限于金钱。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的相关法规条款内容,侵占罪的具体犯罪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在此需要特别强调一点,此处所称的"财物",不仅仅限于有形物质,同时还应包含动产与不动产在内,但并未明确表示涵盖了金钱这一特殊物项。金钱虽然常常被视作动产,但由于其具有可转换成货币形式的特性,因此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若有人非法将数额较大的金钱据为己有且拒不归还,则有可能被判定为侵占罪。
然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金钱本身并不能直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