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对于逃债可否以侵占罪起诉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指无权占有并擅自处置他人托管于自己的财物,且数额较大,且经权利人索要仍拒绝归还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若欲成立侵占罪,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素:
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将其原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已有;
其次,该行为侵犯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最后,行为人需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并且拒不返还。换言之,仅有逃债行为本身,不论其性质如何,都不能直接被认定为侵占罪。因为侵占罪的构成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更重要的是,这些财物必须是行为人原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逃债行为则往往涉及到债务人逃避偿还债务的问题,而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只有当债务人采取欺骗、隐匿等非法手段,将债权人的财产据为己有时,才可能构成侵占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逃债行为不会被视为侵占罪进行起诉。
然而,如果债务人通过上述非法手段占有债权人财产,那么他就可能触犯其他犯罪,例如诈骗罪等。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对案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1 14: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