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近亲属存在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文规定,侵占罪系指行为人对其受托管理的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且拒不返还的犯罪行为。
此外,本条亦规定了对他人遗忘之物或窖藏之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侵权行为,若该等行为导致数额较大,并且行为人拒不出示归还,则依循上述条款予以惩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条并未明确阐述近亲之人是否具备侵占罪的主体资格。在实践案例中,是否构成侵占罪须依具体情形加以分析,环绕着如何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以及是否存在侵占罪的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等问题展开。倘若近亲之人代为保管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且拒绝返还,从理论角度来看,他们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侵占罪。 然而,是否构成犯罪仍需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若近亲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侵占罪,那么他们便不受该法条的制约。因此,根据现行法律,近亲之人是否涉及侵占罪需视具体案情而定,无法一概而论。若近亲之人的行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素,那么从理论上讲,他们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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