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借银行卡算洗钱罪吗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将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出借,有可能触犯洗钱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其中一项行为就是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以协助其进行洗钱活动。若您在明知对方意图通过出借银行卡等方式进行掩盖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及性质的情况下仍然为之,便可能涉嫌洗钱罪。针对此类案件的司法裁判结果,主要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诸如出借银行卡的详细情形、出借方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此举对于犯罪所得的掩饰程度等等。若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而若情节较轻者,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或仅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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