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能否成为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定金并不能作为独立的犯罪构成来认定侵占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占罪的定义是指行为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由其替代管理他人的财务或者他人遗失、深埋的物件据为已有,且行为人对此具有明确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并且侵占的物品价值超过一定数量,既未主动归还也未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交涉的行为。 然而,定金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担保手段,如果出现侵占定金的现象,那么这可能只是侵害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可能会引发合同违约等民事纠纷问题,但并不足以直接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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