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了钱还算盗窃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为货币划上价值之后所获取之物并不足以构成盗窃罪,因为盗窃罪乃是涉及到对他人财货进行非法占用,而支付等同价值则是合法贸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刑法条文中,对于盗窃罪的予以明确规定,即未经许可或是未征得相关方同意,擅自占有他人财产。假如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款项,那么便意味着存在着一种交换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被归类于买卖或合同关系,而并非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