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物能不能被定为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法律体系下,侵占罪主要是指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所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之上;亦或是当事人因拾获他人遗失物品、挖掘他人埋藏物后,未按规定交还失主,并予以非法占有。但是,仅针对纯粹的遗失物而言,若拾得者并未将其据为己有,反而拒绝返还给失主,那么这可能仅仅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而并非刑事犯罪。
然而,倘若拾得者通过欺诈手段获得遗失物,则可能会触犯诈骗等其他相关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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