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刷卡定为盗窃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倘若有人胆敢擅自使用他人的银行卡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交易及提取现金的行为时,那么这种行径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一种盗窃犯罪的嫌疑。对于此类盗窃犯罪的审理和定罪量刑的具体操作流程,我们可以参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第二百六十四条来加以理解和运用。关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到的因素包括所涉及的金额数量以及各类相关情节的严重性等等。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级司法机关在按例执行判决的过程中所遵照的基本准则是,对于那些数额较大的案件(关于这个数额的大小,其实各个地方都有各自的具体评定标准,但是通常来说,起步价应该是从5000元人民币开始计算的),将会对涉案者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将附加单笔罚款的制裁。而对于那些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相关情节非常恶劣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涉案者将会面临3年以上直至1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要接受相应的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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