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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偷越边境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窃取国界线之罪行与设立赌场之罪刑乃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前者主要表现为个人未经国境管理机关审批许可,擅自逾越国界的非法行为;后者则强调为赌博行为提供适宜的场所、制定合理的游戏规则、提供各种赌博用具以及充足的资金支持,进而有组织地吸引众多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从本质上讲,这两类犯罪在犯罪构成要件、主观恶意程度、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程度等多个方面均呈现出显著的差异。譬如,窃取国界线之罪行往往会触及到国家安全和边境管理秩序的核心利益,而设立赌场之罪刑则更容易引发社会秩序混乱和赌博成瘾等严重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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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