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立案后能否撤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敲诈勒索罪名的案件中,若已获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其诉讼能否撤回,并非仅仅取决于被害者个人的意愿。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对于刑事案件的公诉权归属国家,并由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倘若被害方(亦称被害人)有意愿撤销对被告人的指控,此举或许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最终是否继续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仍需由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量。通常情况下,若犯罪情节较轻或者能够获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被告人有可能会得到从轻判处甚至不予起诉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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