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及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犯罪定义,简而言之即规定行为人家管的他人财产或者他人遗失物品、隐秘物品未经合法许可擅自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了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或者缴付此类物品。在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中,关键性的几点必须得到明确:
首先,行为人在主观意识层面所持有对上述行为的非法占有意图; 其次,实际上确实出现了侵犯所有者利益的侵占行为; 再次,被侵占的对象必须是他人的财产,例如家管物、遗失物、隐秘物等; 最后,侵占的金额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级,具体的数额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对于侵占罪的规定如下: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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