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北京的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首都北京,针对交通肇事罪的起诉与否往往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若涉案人士能够自动投案并积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得到受害者的谅解,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那么有可能不会被提起公诉。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这并非绝对的判定标准,仅是司法实践过程中的一个普遍趋势。关于具体案件是否会被起诉,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即对于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做出起诉决定;但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则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情形,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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