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请律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法律理论角度讲,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选择聘请辩护律师协助其维护正当权益。
然而,在实际情况下,当事人是否需要寻求律师支持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当事人自身对法律程序的理解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有明确规定:以下人群可以被合法地任命为辩护人: (1)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 (2)经由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士;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亲戚及朋友等关系密切者。 然而,下列人士则无法被选任为辩护人: (1)被判处缓刑或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 (2)依法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士;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士; (4)正在履行职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工作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存在利益冲突的人士; (7)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对于前述第(4)(5)(6)(7)项所列人士,若他们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且得到被告人的授权委托,那么人民法院通常会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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