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即使在遗失物被拾得者以转移或出售形式转让给了其他人之后,失主仍有权利索回。
然而,失主需在已知或应当得知受让人之日起计算并保留两年的时间内,向受让人提出归还遗失物的请求。
此外,若请求返还事项尚存两方面的可能情况:
第一种情况,拾得者通过拍卖程序或者将遗失物售予具备经营资质的商户,在此过程中失主欲取回遗失物,就须向受让人支付该物品被收购时的实际支出;待失主完成此项还款义务之后,有权依法向拾得者追偿。
第二种情况,拾得者采用除上述途径外的其他方式处理了遗失物的所有权问题的情况下,失主要求归还遗失物时无需向受让人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