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个盗窃罪是集合犯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屡次进行盗窃的行为,它并不能被视作集合性犯罪,而是属于结果犯的范畴。所谓集合犯,是指多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的结合体。虽然这种犯罪形式与盗窃罪有诸多类似之处,但需要明确的是,此处所指的"多次盗窃",实则强调了三次或更多次数的盗窃行为,并且只有在这些行为达到了盗窃的既定目的时,才能构成盗窃罪。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集合犯与多次盗窃之间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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