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人轻微伤算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两位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程度均为轻微,那么这种情况同样可视为是寻衅滋事犯罪行为的表现。在特定条件下,若当事人随意践踏公民权利,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且最终导致两人或两人以上受到轻微程度的身体损伤,那么,这便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中情节极其严重的状况,需对肇事者予以严厉的刑事制裁,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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