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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险驾驶罪有行为对象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的设定,旨在约束年满十六岁且身心健康、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而这些都能够作为危险驾驶罪的实施者。实际运行过程中,此类犯罪的承担者主要为机动车驾驶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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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18: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