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明知和明知可能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在判断“明知”相关概念时,我们必须清晰地进行分辨与理解;
其次,行为者的陈述是决定是否构成“明知”的关键依据之一; 再者,我们在判断是否存在“明知”时,还应考虑行为本身是否具有异常性; 然后,在处理涉及“明知”的相关刑事案件时,务必要谨慎运用推定“明知”的原则; 最后,对于相关证据,其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才能作为判定“明知”的依据。 此外,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明知”的具体判定方式既具有普遍性的规律性,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特殊性。总的来说,“明知”的判定需要通过深入的裁判说理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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