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消寻衅滋事罪批准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寻衅滋事的相关法律条款如下: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安机关针对特定案件展开侦查活动的前提条件,即该案件必须具备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基本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刑法典中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制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而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则需要从行为的实施方式、所产生的后果、发生的时间以及地点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评估。 2.其次,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成立必须满足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已经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三个条件之一。换言之,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达到了上述标准中的任何一项,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反之,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那么就只能将其视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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