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抽水数额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设赌场罪涉及的金额界定标准如下:
首先,当涉及到以组织形式进行的赌博行为,当参与的人数达到三人或者以上时,若抽头渔利的总金额累积超过人民币五千元,便构成了开设赌场罪的犯罪事实; 其次,如果这种组织性的赌博活动中,赌资的总金额累积超过人民币五万元,同样也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再次,如果在组织性赌博活动中,参与的人数累积超过二十人,那么也将被视为开设赌场罪的犯罪行为; 此外,如果有十个或更多的中国公民被组织前往境外进行赌博活动,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行为人从中获取回扣和介绍费用,那么这也将被视为开设赌场罪的犯罪行为;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任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聚众赌博情况,都将被视为开设赌场罪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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