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拒不归还的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是国家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罪名,其法律内涵为把原本由他人妥善保管的财物非法强行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并且在相应的情况下拒绝将这些财物如数退还给原主。这里所说的"拒不交还",并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拒绝交出,而是指在法律或合同约定条件下,应当将他人的财物如数奉还给原主人却仍然坚持拒绝返还的行为。比如,当财产所有人向行为人明确提出归还要求,且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对该财物所有权,然而行为人却对此置若罔闻,明确表示不会归还;或者虽然表面上表示愿意归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擅自处理这些财物,导致最终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交还;
再者,行为人可能会采取诸如谎称财物被盗窃、遗失等欺诈手段来逃避归还责任;或者在明知已经非法处置了他人财物后,仍然拒绝追回或者赔偿等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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