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定盗窃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判定,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侵犯的客体必须是公共或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 3.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同时还需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在盗窃罪的金额标准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算点为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算点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算点为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根据情节轻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仍积极为之。成立盗窃罪,要求行为人明确意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误以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并不构成盗窃罪。 然而,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盗窃罪的认识内容。例如,即使行为人误以为高尔夫球场内水池中的高尔夫球是遗忘物而取走,也应认定其有盗窃罪的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