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不是侵权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泛指任何以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的所有权为目标,并通过不正当手段将他人自愿移交给本人保存的财物、遗失物品或被隐藏的物品据为己有的行为。该种犯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对其财物的所有权。 其次,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涉及他人自愿交付给本人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以及被掩埋的物品等。 再次,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委托本人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被掩埋的物品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 最后,本罪的实施者通常为一般公民,只要年满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构成此罪。 此外,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即明知属于他人委托本人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被掩埋的物品,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对于犯下侵占罪的罪犯,如果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则应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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