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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警方可以给嫌疑人定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不能这么说,派出所是作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而存在的,它并未具备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力。
要是碰上了刑事案件,那么这个任务就会交给派出所里的刑侦警察进行处理。
在侦查工作完成之后,需上报至公安局审批,之后再由当地检察院进行审查,最终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只有经过法院审判后才能确定犯罪事实和罪犯身份。
因此,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派出所、检察院,他们都无权对犯罪行为作出定罪裁决,只有法院才有这样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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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4: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