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是否为开设赌场罪主体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开设赌场罪的司法审判过程中,裁决结果将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以及涉案金额等因素综合考量得出。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开设赌场者,将给予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同时判处罚金; 如情节严重,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罚金。 所谓开设赌场,即是指创建并运营赌场,配备相应设施与设备,提供给他人在此进行赌博活动,而自身从中获取利益的行为。 对于此类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此外,在计算机网络上构建赌博网站,或者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接受投注的行为,也同样属于本条款所定义的“开设赌场”范畴。 若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参与赌博,且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予以立案追诉: 1、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 2、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 4、组织十名以上中国公民前往境外赌博,并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 5、其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聚众赌博行为。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为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参与赌博、以赌博为业以及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