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若其所募集的资金主要被用作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且能确保所吸收的资金得以及时清偿并退还给投资者,则有可能豁免刑事责任而不予刑事处罚。
然而,若此类行为情节较轻,不能视为犯罪行为处理。 关于该类案件中的退赃退赔问题,通常会在调查阶段即由侦查机构提出相关请求,并要求涉案人员予以配合。 此外,在检察院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阶段同样也可以进行退赃退赔。 换句话说,退赃退赔这一环节是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 然而,退赃退赔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认罚的一种具体体现,因此,在办案机关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会全面权衡退赔的自愿性、退赔金额以及退赔时间等因素,以综合评估认罚从宽的幅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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