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农药被偷吃毒死责任算谁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菜农所使用的农药为极度危险且可直接导致人员伤亡,那么这无疑属于“直接故意杀人”的范畴!负有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还须承担伴随刑事责任产生的民事赔偿义务!
2.若菜农所使用的农药的确存在毒性,但通常情况下并不足以致命,那么这将被视为“过失致人死亡”,亦需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还需承担伴随刑事责任产生的民事赔偿义务! 3.若菜农所喷洒的农药虽具有毒性,然而在其标签上并未明确标注对人体会产生严重损害,或者菜农无法预见到自己的行为能够导致人员死亡(即无法预见),那么菜农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应由生产厂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若菜农所喷洒的农药并不会导致正常人死亡,而是由于死者本身特殊体质原因引发的死亡事件(即不可抗力因素),那么菜农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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